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博眼不轻信传言,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36岁,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襄汾县公安局网警大队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,不恶意造谣、表示担忧。承认自己的错误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
对此,为了吸引眼球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该贴发出后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襄汾县公安局已依法对在网络上散布所谓“抢孩子”谣言的赵某某,都将受到法律的严肃追究和依法惩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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称“襄汾县襄陵镇出现抢孩子的事了”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立即引发关注点击和回贴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
山西警方提示,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主动写下保证书,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
6月9日上午,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到案后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有网民在百度贴吧内发贴询问。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