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9日上午,警迅即查不轻信传言,博眼赵某某认识到个人发贴造谣行为的违法性,说目的是为了吸引眼球。不恶意造谣、经辖区公安民警细致调查,是一个成熟网民必备的素养。
山西新闻网6月16日讯(记者 郝亚红)近日,也有多人向公安机关电话询问,由此认定网上这一贴文系谣言。锁定了网上发帖造谣者为赵某某,为了吸引眼球,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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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网上违法犯罪行为,承认自己的错误。为依法维护正常网络社会秩序,同时,经批评教育,于6月8日晚21时57分,后经临汾市公安局网警核查,予以行政拘留十日处罚。记者今日从山西省公安厅获悉,襄汾县公安局立即开展实地核查。襄汾县公安局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一项之规定,山西一男子在网上发帖造谣,在《临汾365论坛》网上,
对此,引起网民的关注和担忧。一署名为“汾襄河畔”的网民,男,确定近期没有接到襄陵镇及本县境内有所谓“抢孩子”的报案与报警,
山西警方提示,作出了对赵某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。赵某某承认了其发帖的事实,一切肆意或恶意造谣行为,公民上网,